第52章 第五十三章 周边
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,原创死全家。
姬玛一开始就不指望,写书能赚大钱。
据她所知,在地球与异界文明相仿的文艺复兴年代,《堂·吉诃德》销量很好,然而作者本人经济状态没多少改善。
即便在她那个更文明的年代,盗版文学非常猖獗。盗版网站花点钱,买个软件,就可以批量盗走正版小说,主要花费不过是订阅钱。
姬玛记得,她高中时第一次写小说,小说病句连篇,行文垃圾,发到当时的龙头小说网站上。次日,她的小说出现在盗版网站上。
而在此之前,她还以为,只有卖得好的小说才有被盗的资格。
这也是她从侧面直观地了解到,盗版成本之低,之猖獗了。
在异界,盗版情况会更坏。
要赚钱,必须掌握其它人无法复制的核心技术。
姬玛早就打好主意——卖周边。
盗版小说在损害她利益时,也会传播她作品的名气,卖周边是将名气转换为金钱的最好选择。
至于周边卖什么?
姬玛拿起那颗柔软的心脏,用力捏了捏,坚韧又有弹性,和肉类似。她又嗅了嗅,没有奇怪的异味。
“周边就是你了。”姬玛自言自语,念出之前准备好的广告词,“由无上美丽且淫.荡的精灵女王,尊贵P所倒模而成的飞机.杯!百分百还愿,让您亲自体验到绿皮兽人们的艳福。”
姬玛早就做好计划。为此,她刻意“断卷”,情节到精灵女王惨遭绿皮兽人掳掠,一路被哥布林们押运,不时被玩弄身子,不过,衣食睡洗都有保证。
精灵女王被精心保养,带到一兽人帐篷里,她被吊在帐篷中间,直面十八位精壮兽人。
剧情在这截然而止,最后一句话是:“….兽人帐篷里,一直传出精灵女王那半是哀嚎半是高.潮的女高音…”
想必许多读者到这里,要骂娘了,心里憋着一团火。为了发泄,一定会购买周边,一边幻想着自己是兽人中的一员,一边倾斜出肮脏黑暗的思想。
“断卷”更妙的是,给读者想象的空间。大脑是最好的性.器官,全世界所有名家捆在一起,写这个情节,也难以超越读者的“性幻想”。
毕竟,没有任何文字能让所有人满意,但每个人的性幻想,都一定能让他本人满意。
扯远了。
姬玛晃晃脑袋。
莱什么的,那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,是计划中的重要一环。
必须让他死心,姬玛深知,男人这玩意,你不把话说直白点,他还可能觉得你对他有意思,之前冰冷的态度,委婉的拒绝,不过是害羞,又或者是考验罢了。
这可是她亲身经历过的。
她那时扮演的是舔狗角色,贱得一批,如果能穿越回去,她绝对会拎着棍子,把自个的腿给打断。
“心脏我寄回去了,我不能接受。只因我已有了心上人…”姬玛想了想,决定把乔治的名头写出来,“他是,英俊又帅气,强壮又持久,善良又正直的乔治·大锤——”
姬玛把“大锤”两字划掉,改成:
“…善良又正直的乔治·战锤,古老骑士的后裔,圣堂新生代最强,魔王穿胸者,镣铐打破者,沙林城的解放者,秩序之剑,善良之盾,绿龙屠杀者….”
瞎写了一大堆头衔,姬玛知道其中不少头衔难以禁得住推敲。但怎么说,那么多头衔,至少能传递出“小乔非常崇拜乔治”的信息吧。
写到这里,姬玛想了想,又继续写道:
“我的处子之身已献给他,我每天晚上都会去他床上,我不希望他对我有所误会,请你不要再给我带来困扰了,谢谢。”
“另外一提,他正在我身后睡觉,我偷偷起来写信,藏好你送的心。”
看了看后,姬玛很满意。扪心自问,这一段文字下去,就算是以前身为舔狗,自作多情的自己,收到这封信,也会倒地身亡,灭了追求的心。
至于可能暴露出,自己和乔治已有肉体关系的秘密。
就让未来的自己去头疼吧。
再说,前面不还是有乔治这工具人挡着吗?
姬玛重读了一遍,感觉太过火了,她担心青春痘青年,一下受不住打击,跳河自杀。死就死罢,耽误她计划可是不行的。
她陈明利害:“我希望我们之间,只是纯洁的交易关系。”
“您母亲,对您要求比较严格。您看起来是一位孝顺,爱戴母亲的儿子。如果她见到您的爱好,能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币,帮助她分担养家重担的话,她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。”
“下一步,希望你准备好,我已经联系到一位前卫雕刻家,她对你的手艺很感兴趣,我和她谈了一笔交易,我相信您不会让我失望。这些金币收着,改善一下生活。因为未来的挑战很艰巨。”
写完草稿后,姬玛用笔沾沾了沾墨水,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白纸,刷刷刷,半分钟就抄好了。
这还是在她仔细把字写好的前提下。
抄书苦刑,也不是没有收获的嘛。
写完信后,姬玛叠好,放在心下面。
姬玛算了下,自己现在还剩九十三枚金币。
她拿出三枚金币,排在心下面。这笔钱,已经可以买一头阉猪了。
但姬玛想了想,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作出一个艰难地决定,她又添了两枚金币。
一方面,高额的报酬能稳住青春痘青年。另一方面,也是间接告诉他,自己财富远超过他,死了那份心好了。
世界上,哪有既有钱又漂亮的大小姐,能随随便便追到手呢。
确定整理好后,姬玛把东西放进木箱里,出于某种报复心理,她把钉子一颗颗给钉好。
木箱放在脚边,看一眼桌面上堆积如小山般的书堆。
姬玛一时生无可恋,迫于乔治的**,她只得咬牙,开始漫漫抄书、写读后感之夜。
也不知道丽蒂丝那家伙,什么时候弄来了一头母哥布林来,今晚得去催催她。
姬玛边想,边摊开一张纸,在昏暗的油灯下,奋笔疾书。
…
…
清晨。
精灵丽蒂丝在柔软的床上,伸展着身体,嘴里喃喃着这世界无人能听懂的语言:
“急什么,我好不容易诱拐了一位骑士男呢,明天就给你带只哥布林女王。”
说罢,丽蒂丝手朝着被窝旁一抓,抓了一个空,她睁着惺忪的眼睛,看了看,才发觉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。
昨晚和她共赴云雨的骑士,已经穿着便服,背对着她。床头柜上,放着一罐牛奶。
丽蒂丝还想干,她拿起牛奶,一饮而尽,故意让白白的牛奶从嘴角流下,顺着脖子流淌。
牛奶的味道有些怪,丽蒂丝微皱起眉头。
骑士转过头问:“你醒了?”
“我的救命恩人。”丽蒂丝对他媚笑道,“在我带走那头丑陋的哥布林离开之前,我们再温存一下如何?”
昨天,丽蒂丝被一群哥布林“俘获”。她正犹豫,是体验一下哥布林们臭臭的身体,还是直接挣脱开绳子,杀死哥布林,抓走哥布林女王时。
一位骑士恰好带着一群扈从路过“英雄救美”,轻易地就将哥布林杀了个七七八八。
丽蒂丝已经和他说好,明天她就带着被俘获的哥布林女王离去,至少其它哥布林是这么称呼的。虽然所谓哥布林女王,不过是头上戴了一顶,用树枝与铜片做的粗糙王冠。
“女王陛下。”骑士微笑地说,“您看我这里如何?”
丽蒂丝眼睛余光瞄见他书桌上,一本叫《精灵女王落难记》的书,问:“你是什么意思?我不是女王。”
“虽然你染了发,但我依旧认出了你。”骑士舔着嘴唇,“既然女王你已经那么放荡,来者不拒,何不干脆留在我家族里,一直服务我?”
丽蒂丝一笑,“你是想让我做传家宝?”
“你也没有选择。”骑士说,“我想,高等精灵们不会想到,自己的女王会甘愿称为公用的婊.子,四处追求刺激?”
“你对我做了什么?”丽蒂丝捂着头,“我怎么使不上力?”
“抱歉,我是不想伤到你,我在牛奶加了一些东西。”骑士下面支起帐篷来,顺手拿起一卷绳子,走道丽蒂丝面前。
“对了,你没告诉其它人吧。”丽蒂丝忽然说,“身为巴托骑士,你是不会冒着名声受损的风险吧。”
“是又怎么样?”
“那太好了。”丽蒂丝忽然抬起头,如猛虎般一下就扑倒了骑士,在骑士反应过来时,丽蒂丝已用膝盖,顶住他后背,两只手勒住他头。
裸绞!
骑士用力挣扎,可丽蒂丝的力气远超过他想象,他只感觉自己是被一头熊给按住。缠在脖子上的两条手臂,渐渐发力,骑士脸涨红,根本无法呼吸。
“**是男人的好武器,可惜我免疫所有毒药。”丽蒂丝说,“抱歉了,小美男,我可不能为了一男人,放弃所有男人。”
说罢,她手臂一用力,骑士的脖子咔擦一声,断了。
丽蒂丝站起来,将骑士的尸体放在床上,盖好。洗漱完后,穿好衣服。
她打开门走出去,对一位仆人说:
“叫管家来。”
管家来了,丽蒂丝半掩着门,让管家能看到躺在床上的骑士。
她说:“你家大人还在睡觉,他承诺过,把昨天抓来的母哥布林给我。”
管家看一眼他主人的尸体,吩咐仆人将母哥布林给装好,还给丽蒂丝一匹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