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 第六十六章 僵僵僵僵僵
双方寒暄了会。
乔治脸色很激动,姬玛很少见他激动的时候,像见了偶像的粉丝般。
姬玛难以理解。
分明乔治,能像是掐死一只鹅一样,把眼前又老又瘦的老头给掐死。
在圣约翰的带领下,三人走进圣约翰的家。
和许多圣堂人士的审美一样,他的家开了许多很大的窗口,用上拼接起来的玻璃窗——这在乡下非常昂贵。石屋内宽阔光线良好,屋内干净,老旧的木桌上没有一丁点灰尘。
家具与装饰很少,很清苦。
姬玛本以为乔治的屋子,已经够贫苦,但圣约翰的家更贫苦些,连三位客人坐的椅子都没有!
圣约翰从屋内,拿出三张椅子,他笑着说:“平时很少有人来做客,这些都是乡里的乡亲做的礼物。”
说着,他把笨重结实的椅子放在客厅唯一的木桌旁。
圣约翰坐下后,乔治跟着坐下,不得不说,乡巴佬的手艺虽然难看,连椅子的四条腿都不一样长,但是真的够耐用的。乔治穿着沉重的铠甲坐下去,椅子居然只是发出一声“滋牙”的抗议声。
还剩一张椅子。
姬玛瞥一眼最后的椅子,虽然又丑又不稳,但坐着怎么也比站着强。
这位置无疑是自己的,毕竟圣女珍娜的性格比她的胸还软。
姬玛正要行动时,一白软的身影略过她眼前,落在座位上。珍娜自然而然的坐在乔治旁边,双手放在桌面上,手臂靠近乔治,如同家里的女主人,靠着她亲爱的丈夫。
姬玛站在两人身后,像极了夫妻蜜月旅游,后面跟着扛包的。
她盯着圣女郑娜的后脑勺,心里哼一声。
这胸大无脑的傻白甜,还真的以为自个是正宫。等我强大后,啊不,没过几天,她就能认清自己的位置,不过只是一个拿来扣绿帽的。
姬玛例常在心里狠狠的幻想着,以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。
坐在乔治对面桌的圣约翰,眼睛一抬,注意到姬玛的脸色,没说什么。
乔治说:“这几年我一直想找个机会,来拜访你,只可惜太忙了,上次来拜访你还是三年前。”
“你不必来。”圣约翰说,“对于其它人来说,你越忙越好,对了,这位是你之前谈过的圣女?叫珍娜对吗?”
珍娜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说:“对。”
“你们已经是什么关系了?”
“如果没意外的话,之后我们将结婚,过一辈子。”
“我真是羡慕你呀。”圣约翰对乔治说,“你们两一对,简直像是童话中公主与王子一样般配。”
珍娜的微笑更灿烂了,室内亮度随之上升了一些。
姬玛暗自发誓,要给珍娜一点颜色瞧瞧。
圣约翰抬起苍老又有点吓人的脸——他右眼眶有类似烫伤的伤疤,和泛白可怕的眼珠。
姬玛下意识把目光移向别处。
“我冒昧问一下,乔治兄弟你和魅魔姬玛之间的关系。”
乔治刚要开口时,记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得隐藏,这还是姬玛要求的,她可不想和仇人搞什么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恋。
他闭上了嘴,沉默以对。
姬玛开口说:“我和他没有上过床,虽然身为魅魔,我本性淫,但总不能一上来就怀疑我和他之间,是否有过那种关系,好吧。”
圣约翰笑了起来说:“哈哈哈,看来因为自己的出身问题,看来魅魔小姐深受困扰,我冒犯了。”
明明他看起来很老,但声音听起来,像是身体健康的中年人。
姬玛心里隐约有了一个猜测。
“爸爸,爸爸,我回来了!”
这时候,门口响起清脆的童声。
姬玛转过头,见到一满身都是泥的红发圆脸男孩,正是田地上的孩子王。他一脸红润,脸上带着游戏玩完后,未褪去的兴奋笑容。
圣约翰板起脸来说:“你又到田地里玩泥巴了。”
“不,是玩马铃薯,我们今天玩打仗游戏。”
“等下你要自己去洗衣服,现在就去。”
“不嘛,爸爸。”红发圆脸男孩——应该称他为小约翰,他说:“我好久没见过乔治哥哥。”
乔治笑道:“长那么大了呀,我都认不出你来。”
姬玛插一句,说:“你应该叫乔治叔叔才对,他都快和旁边的圣女大人结婚生小孩了。”
乔治脸色一僵,有一种未老先衰的感觉。
小约翰抬起小圆脸,不确定地看了乔治与珍娜一眼,怯生生地说:“乔治叔叔,圣女姐姐好。”
气氛尴尬了一分。
明明才成年不到一个月,乔治却感到青春易逝,光阴似箭,脸色更僵。
姬玛捂嘴,摇着尾巴窃笑:“嘻嘻嘻…”
圣约翰说:“你这个贪玩鬼,不好好看书。要不是见乔治兄弟回来,你非得玩到晚上半夜,就不怕绿皮哥布林把你偷走。现在就去,把衣服洗干净,穿好一身衣服后,才能进来。”
小约翰不满地嘟着嘴,非常不情愿地扭头里去,三步一回头,目光落在乔治的重铠上。
直到小约翰走后。
圣约翰叹口气,看起来老了一分说:“我总觉得对不住他,他母亲走得早,他整天就只知道玩,书页看不进去,我也没能给他一个好的成长环境。再这样下去,他以后迟早要成为在田里刨食的农夫。”
“也许可以带到圣堂?”
圣约翰摇头说:“乔治兄弟你还是太年轻,圣堂又不是托儿所,我一直想给他找个好老师。呵呵,在这里找到的老师,识的字还没有我多。”
姬玛这时候开口问:“你都被封为圣人了,你儿子应该可以继承一点东西吧。”
圣约翰摇头说:“圣堂并非世俗贵族组织。”
乔治颇为自豪,说:“是的,如果后代可承父萌,那么圣堂会少许多被出身耽误的人。”
比如说,某牧羊人出身的纵火爱好者。
圣约翰说:
“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…乔治兄弟你还年轻,在结婚前多想想结婚后的事,有时候闲下来我想呀,我的妻子应该很后悔脑子一热,就嫁给了我。没一天过上好日子,生下的儿子也整天和我整天在乡下受苦。所以呀,要趁着年轻,多为以后打算打算。”
圣女珍娜一笑说:“乔治追求自己的理想就好了,我家族里有一些钱和地产,可以供我们过上还算是体面的生活。”
圣约翰笑了笑说:“那好,那就好呀。”
谈论这种话题,令乔治颇感自己正飞快变老。他打断道:
“我们应该谈谈正题,对于亡灵法师的回来,麻烦你和她们说下。”
“你没告诉她们?”
“我认为,从亲历那场战争人的嘴巴里说出来,比我说得更,也更有资格。”
圣约翰抬起头,泛白的眼珠仿佛望着过去的时光,他说:
“它是原本是吸血鬼手下的一条走狗,但他对生灵的残忍手段取悦了它主人,也成为了一头吸血鬼。呵呵,那群满脑子都是肌肉的骑士老爷们,难以理解为什么骑枪杀不死它,他们的勇武,反而给它送上得力的爪牙。”
“之后的事,我不想再提,很简单。我们死了很多高尚人,它输了,我们发现他不死的奥秘,在于他的指环,同时那也是腐蚀之源。我们砍下他一条手臂,镇压住他的指环,他失去力量,混站一片混乱可能是死了,也可能是失踪了。”
“许多人信誓旦旦地说,亲眼看到它变成一堆灰烬。”
“但我知道,他迟早有一天还会再回来的。”
“等下。”姬玛抬起手问,“那为什么不干脆些直接把指环什么的,直接烧掉净化好了,这样他不是没有机会了吗?”
“超凡物质是不会湮灭。”
“我知道,像是水。严格来说水浪费不了,但把一盆水泼在地上,蒸发后,之后口渴了还是没水喝,因为它在天空上飘着呢,喝不着。”
“但是,指环还有一部分在他早已腐烂的身体里。”圣约翰说,“如果摧毁那枚戒指,超凡物质最后还是会流回它手中。”
“那那枚指环在哪?”姬玛像是专门过来砸场子的,“既然可能是他,干脆我们直接把它带走,带到圣堂里封印起来,有本事叫他打进圣堂里呀。”
圣约翰一愣,说:“这倒是是个可选的方法。”
姬玛恬不知耻地给自己鼓起掌来,说:
“喂,又没有被本人的聪明才智给感动。看别的幻想小说我就想吐槽,为什么封印一个可怕村庄,封印了上万年,何不利用上万年时间,把封印的东西给干掉。”
乔治面无表情地看着姬玛说:“你知道为什么指环是腐蚀之源吗?”
“魔法的东西,千奇百怪,谁知道。”
“因为它碎了和亡灵法师脏污的血,落在这片土地下,所以必须在这上面建一个教堂,还需一位圣人看着。”
圣约翰失望得摇头说:“我还以为,你们带来一种可以搬走土地的办法。”
姬玛问:“那岂不是要一直有人值班?”
圣约翰说:“等我死后,我自成圣遗物,把我骨灰撒在这片大地上,就算彻底了解此事。”
说到这,圣约翰一笑说:“这也是我一个猜测,我们优势很大,这片土地已经十余年没有一个亡灵,或许只是一个别出心裁的亡灵法师。说到底,乔治兄弟你的任务是?”
“协助剿灭零碎的绿皮战帮。”
“我这里有封介绍信,拿去给当地的骑士领主,他一定很高兴,有一位同样巴托出身的圣武士前来协助。”圣约翰说,“只有你们三人行动可不好,能带的人越多越好,要认识到校队作战的局限性。”
“我认识到了。”乔治点头道,“之前我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个绿皮战帮,讨伐时遇到了不小的麻烦,就因为人少。”
圣约翰露出温和的笑:“绿皮数量太多,虽然超凡者少,但数量多通常也是一种巨大的优势。”
“对。”乔治深有同感地点头,“溃散起来时,跑得特别快,又特别散,根本无法全部歼灭。”
圣约翰的笑容顿时僵了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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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,查过资料后发现,牧羊人出身的教皇还不少。
我还欠两更,估计几天后能还上,我都记得咧(如果你们忘了就更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