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 慕强
太阳落山。来自全公国的骑士们,从竞技场中出来,各自集群成队,回到自己帐篷,吃饱喝足之后。
天黑闲着没事做,骑士们便自然开始聚在一起,围着驱寒的篝火,谈天说地。
骑士们自然的分成一个又一个小群体。
年轻的侠义骑士们在一堆,他们没有受封有领地,渴望着在战场上能证明自己,赢得荣誉。
白毛者的忠实读者,山姆骑士也是其中一员。
体型庞大的山姆骑士说道:
“还记得勒安港口那整天只会叫好好好的书商吗?”
“记得,怎么了?”
“他是个奸商。”骑士山姆说,“说什么白毛者新著已出,我马上骑上快马去买,买回来一看,给我家猎犬的嘴绑上笔,写得都比它好,根本不是同个作者写得,他还说,就是白毛者新著。”
“我气得抓起他脖子,把他提起来,他才承认,说太多人盼着续集出来,可白毛者封笔不写了,所以他找了一个落魄作家,给他起了名,叫“白毛者新”,让他续写下一本书赚钱。”
“奸商!”另一位骑士也生气起来,“我白期待那么久。”
“没错。”骑士山姆边说,便把手中名叫《精灵女王落难记下》白毛者新著,徒手给撕成碎片,丢进面前篝火中,“真是浪费我时间,差点赶不上这次打仗。那狗作者也是,写到一半不写了,要是让我找到她,我非得把她关进柴房里不可,等她写完后才能出来。”
“柴房真是太便宜她了。”另一位骑士说,“我家城堡有地牢,原本是用来关那些懒惰的农民,关一个不勤奋的作者正好,免得她悄悄逃走。”
“我捐个监工。”又有一位骑士应声道:“我那监工甩得一手好鞭子,什么懒牛、懒人一打,嗷嗷叫着去干活,她每天得写六千字,写不到,打一鞭。”
“就这么定了。”骑士山姆说,双方互相击掌,“定了。”
妈耶,这群骑士老爷读者还真是可怕。
姬玛在骑士们身后一动不动,维持着隐形,听完全程后,默默地对着骑士山姆的后脑勺抬起手。
各种令人难堪不已的恶咒在她脑海里起起伏伏,最后她还是放下了手。
没办法,谁叫对方是读者,还为自己作品花了钱。骂自己狗作者又怎么了?归根到底还是喜爱自己的作品,还不是自己懒,懒得写下去。
要是是盗版读者,那待遇就不一样了。
火光映着山姆骑士的侧脸,姬玛看着有点眼熟,翻了翻个人系统里的文本记录,她才记起,他参加过对绿龙和绿皮的战争。
要问姬玛为什么独自一人,悄悄跑到城外帐篷堆里,做偷听者。
那当然还是为了白天盔甲那事。
乔治身上的盔甲,太不符合他身份了。无论他也好,还是格里高利那烧肉爱好者,都在提这事。
姬玛可不想被乔治发现,自己偷偷把他超哥特全身板甲,以及其它两副盔甲拿去抵押贷款,才害得他只能穿这一套铠甲。
所以她打定主意,要扭转风评,这样乔治不在意身上西拼东凑的盔甲,自己也能逃过一劫。
“今天你见到屠龙的乔治吗?”
姬玛竖起耳朵,终于有人谈起乔治。
“我亲眼看到。”
“快说说,他身旁是不是有一百个穿着比基尼盔甲的金发精灵弓箭手?”
“我还听说他有一百零一个老婆。”
“没有那么多。”骑士摆摆手,“旁边就两个美女。一个是银发精灵,腿很长,好看归好看就是脸太臭了。另个魅魔戴着兜帽,比我梦中情人还漂亮。”
“这话可不要被你梦中情人听到了,她发带还捆在你的剑柄上。”
“我这不是实事求是嘛….”
“真羡慕乔治,他才成年没多久,有女人又有实力….”
姬玛越听越不耐烦,这群臭男人怎么都聊女人的话题?
所以,她模仿着一位男骑士的声音,冷不丁地插一句:
“话说回来,乔治身上的盔甲还真廉价,他就那么可惜自己的金币吗?”
有这句话做引头,加之骑士们多多少少对乔治有些嫉妒,纷纷说道:
“对呀,对呀,一片肩甲大一片肩甲小的,指不定是从战场上胡乱扒下来的。”
“肩甲和臂甲尺寸都不配合,一点不实战。”
“审美真差….”
姬玛眼见舆论朝自己期待的方向发展,准备动用超凡能力,制造流言。她刚要开口。
只见山姆猛地抽出长剑,一件砍在篝火中,火炭四溅,骑士们一下吓住,看向气得满脸通红的山姆。
“够了!”长得和熊一样壮的骑士山姆说道:“你们这群人,什么都比不上人家,只能贬低别人的盔甲,他穿得再廉价,再烂,还不是把魔王捅个透心凉,一剑屠龙?哪怕他光着身子,都值得敬畏。我今天把话放在这,他请我吃过烤龙肉,这是莫大荣誉,谁再瞎说,别怪我不客气了。”
一位不小心被火炭烫到脸的骑士,满肚子气,啪的一下站起来。
骑士山姆瞪着他,他深吸了几口气,说:“我也吃过他的龙肉。”
骑士山姆笑着拔剑,说:“爵士我记得你。”
双方坐下。
一场风波平息了下来,姬玛欲扬先抑的套路失败了。
她思考了下,发觉自己太低估乔治的名声。年纪轻轻,便有如此功绩与实力,大部分人嫉妒之余,更多的是仰慕。
这就是天选之子的待遇呀。
所以姬玛改变了策略,用人们的慕强心理,撒播各种“别看乔治盔甲廉价,实则其中暗藏玄机”的谣言。
“你知道吗?乔治臂甲和肩甲只见是故意露出间隙,这样敌人以为盔甲弱点在那,一刀砍过去,乔治用力一夹,就能夹住对面的武器。”
“真的吗?怎么我的不行。”
“人家可是屠了龙的人。”
一传十,十传百。人们很喜欢传这些“表面看起来狗屁不通,但实则暗藏玄机”的流言,因为这样能显得自己比别人更聪明。
虽然这些只不过是姬玛用尾巴尖,花了不过十秒想出来的谣言。
很快,便有人拍着胸膛,以湖中女神的名义发誓,他亲眼见到乔治用板甲和肩甲夹住大角兽的斧头,一剑砍下对方的头。
在传播过程中,某位屁股有伤口的骑士,增加了真实可信的细节。在乔治夹住对方大角兽斧头时,卑鄙无耻的哥布林刺客,把涂毒的匕首,戳向乔治的屁股,但乔治用一对满是肌肉的屁股瓣夹住匕首,解决大角兽后,从容把哥布林的头给扭下。
(这一条流言,后来被编入《关于屠龙的圣乔治一百个事实里》)
还有人说,乔治这身盔甲是更年轻时,和青梅竹马告别时所穿,他发誓要穿着盔甲出征到回来娶她。只不过他的青梅竹马死于一场意外,乔治悲愤之余,发誓永远不换盔甲。
人们很享受说乔治盔甲“真相”时,对方一脸不行的模样,要不怎么能体现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呢?
也没人反驳这些流言,许多人下意识觉得,乔治那么强,不可能是笨蛋,所以他穿的甲一定别有深意,是我想错了。
于是流言越传越广,乔治那副廉价又东拼西凑的盔甲,成为爱情、实用和美观的代名词。就连那一大一小的肩甲,都成为“不对称美”,是某种凡人所不能理解的美学。
至于胸甲上的坑坑洼洼以及边缘的锈迹,是骑士英勇作战留下的“美痕”,一切欣赏不了乔治盔甲的人,都是懦夫、笨蛋,只有聪明人才能看穿其中深意。
一夜之间,整个军营里都变成了聪明人。
在谣言传得沸沸扬扬之际,身处在奎纳斯城堡小房间里的姬玛,满意地撤掉远处的幻象,用手一弹桌子上的一盆水,将水面中的画面拍碎。
“好为人师,真好玩。”姬玛摇摇头,伸了一个懒腰,使唤莉安夕给自己去倒洗脸水。
姬玛坐在床上,这里的床自然入不了她的法眼。她打开通往梦境宫殿的出入口,跳入出入口中,在大床上休息一会,床头旁,还放有喝了一半的红茶色催眠水。
珍娜睡眠的时间到了。
姬玛例常邀请珍娜,圣女珍娜告诉她,军情有变,帝国正不休不眠直接往黑曜石隘口赶去支援矮人的军队。只有类似珍娜这种施法者才能躺在马车上休息。明天中午,皇帝的军队一定会和绿潮正面撞在一起。
圣女珍娜未免有些忧心忡忡。
姬玛微笑道:“没关系,我还有后手,你不必担心,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。”
说罢,便保持神秘笑容,笑而不语。
圣女珍娜安心了不少,和她告别,她一离去后,姬玛脸上“一切尽在掌握之中”的笑容消失了。
掌握个鬼!
之所以帮阿卡尼斯塞进兽人军队里,不过是为了和他达成交易,他这个人性格恶劣,就喜欢做这种事。
至于在最后关头,阿卡尼斯反水逆转战局?先不说会不会有最后关头这事,光是阿卡尼斯反水,便让姬玛没信心。
每一个棋子都有自己的思想,而阿卡尼斯这棋子,思想非常奇葩。
“我好像自己吓自己了。”姬玛自言自语,“阿卡尼斯总不会喜欢当上绿皮,觉得自己是绿皮吧?反正再怎么说,和绿皮相比,他更像人。”
她打了一个瞌睡,去睡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