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章 第九十三章 战后讨论
姬玛忍着要洗澡的念头,和三位队友围在一起,准备战后总结。
姬玛亲自检查了下乔治,他和永世神选马鲁斯正面对决,受伤最严重的。
他的夏雷尔头盔不见了踪影,少了一边肩甲,肩膀上武装衣少了一大片,露出白色肩头。永世神选马鲁斯的剑,曾经劈穿肩甲,剑刃引发的爆炸,在他肩头上炸走了一个多拳头的肉。
还好,乔治已是钻石。生命形式升华了,少点肌肉没大碍,珍娜治疗一下又能作战。
姬玛的手,在肩膀旁摸来摸去,在冰冷的盔甲上,摸到许多坑坑洼洼。那是爆炸飞溅的盔甲碎片,所撞击留下的。她的手,摸向乔治脸上的伤疤,竖着劈下来,贯穿鼻子。
她忍不住想到,乔治被永世神选马鲁斯一剑劈中时的模样。
肯定深可见骨,之后爆炸又掀开他的脸皮,露出白色颅骨。
想想就心疼,她说:“你能治好疤痕。”
“我留作纪念。”乔治握住她的小手:“迟早有一天,我将以牙还牙。”
姬玛抽走了手,坐在旁边。
战后总结开始了。
乔治身为队长,起了一个头,说:“我们根本没办法有效伤害到永世神选马鲁斯,我的至圣斩,简直给他挠痒痒。”
至于原因,其实大家都知道,乔治不过是起个头而已。
一道男声插过来:“为什么呢?”
姬玛扭过头,见到摸黑前进的菲利克斯,他从矮人们那里走过来,脸上挂着微笑,和垂头丧气满腹牢骚的矮人,形成鲜明对比。矮人们在抱怨着昨日的失败和耻辱。
他们丢下同伴不说,居然还眼睁睁看着,老祖宗建的隧道塌陷。
姬玛说:“你不去吟诗作乐,来这里做什么?说难听点,你没有资格,若是你的屠夫朋友过来,还差不多。”
“尊敬的姬玛女士。”菲利克斯对着她声音来源鞠躬,“我是请求旁听,昨日经历给予我许多灵感。我恳求你们,允许我在旁聆听,这样,我将能完成一首史诗,人们将唱诵你们的功绩。”
姬玛问:“你昨天不是怕得要回家吗?”
菲利克斯说:“只有勇士才能无所畏惧,我并非勇士,但在安全之后,我感谢这段危险的经历,它给予我灵感。”
乔治说:“你可以旁听、询问。”
菲利克斯朝乔治说话的方向优雅地鞠躬:“多谢。”
既然乔治发话了,姬玛也不反对。
乔治说:
“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,很简单,永世神选是黑暗四神共选,四神赐福保护他减免大部分伤害,他盔甲坚韧,哪怕他脱下头盔,用脸直面弩炮,也不会受多少伤害。”
菲利克斯似懂非懂地点头,问:
“有什么办法吗?”
“神器,比方说圣剑。”姬玛补一句:“可惜,乔治因人嫉妒,又在生活作风上犯错,执意要娶我为妻,所以圣剑和他挥手告别。”
“您就是大名鼎鼎的勇者乔治?”菲利克斯惊叹:“去年我在阿道夫时,听说您一剑就消灭了魔王基玛,你真是太年轻了,年少有为。我像你那么年轻的时候,还在街头找其他诗人对战,真是惭愧。”
姬玛深吸一口气,只觉这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太慢了。要是他知道乔治其余名声,比如自己编的那个,有一百多老婆,那还会整天提自己吗?
乔治点头说:“那是过去了。”
“我有一个小小的疑惑。”菲利克斯问:“为什么您能一剑杀死魔王基玛,但对永世神选无半点办法?魔王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吗?”
“真是无知无智的蠢蛋。”姬玛冷哼一声说:“你不懂用发展眼光看问题吗?永世神选能是一般的魔王吗?我告诉你吧,魔王有很多,但永世神选只能有一位,要当上永世神选很简单,把其余魔王全杀了就好。
“每挑战杀死一位强敌,魔族便会更强大,能获得更好的赐福。普通魔族都这样了,永世神选把所有魔王砍死,可谓是强中之强。
“再说了,乔治能一剑偷袭杀死魔王基玛,和他准备了大半年有关,而魔王基玛措手不及,在卧室门口被抓到,连盔甲都没来得及穿。
“我说了那么一大堆,听懂了吗?小诗人。我不会再说第二次。”
伊芙·霜叶察觉到,姬玛这一大堆话中,多多少少有为魔王基玛辩解的感**彩。她微微点点头,越发相信,姬玛正是魔王基玛的女儿。
“谢谢你的教诲。”菲利克斯来了灵感,在纸上写着:“乔治并不如其他圣武士先辈古板,他灵活变通,又勇敢无畏,悄悄闯入危险重重的魔王殿,魔王根本没察觉到。
“而乔治又遵循荣誉底线,将魔王喊醒,进行一对一决战,一剑杀死邪恶魔王基玛。”
姬玛偷看,看得眼皮直跳。
“等等。”姬玛想到什么:“要破永世神选的防,或许还有其它办法。”
“是有许多办法。”乔治说:“可以目前的条件,我们都做不到。”
“近在眼前。”姬玛说:“高崔克用他的符文板斧,把马鲁斯的盔甲给砍了,我亲眼所见。”
乔治眼前一亮,“我们去问问他。”
他们便找到了屠夫高崔克,后者正参加矮人鲜血活动,剩下的七个矮人,人人献血,用刀在手掌上一抹,血滴在碗里面,一个碗,七人血。
姬玛故意问:“滴血认亲?还是结拜?”
屠夫高崔克瞪姬玛一眼,懒得说话,把血碗递给胡须最长的矮人。那矮人在昏黄的矿灯下,从包里拿出羽毛笔,沾了沾七人的血,在纸上写:“今日血仇大恨,永世神选马鲁斯竟….”
妈耶,是仇恨之书。
矮人非常记仇,仇记得很牢固,但哪怕这样,他们还嫌记得不牢固,所以将血仇写在纸上,再上交上去,由族长装订为仇恨之书。
在阅读仇恨之书时,所有矮人,都能完美共情,心胸填满仇恨。
姬玛连忙后退两步,说:“我可是站在你们这边,隧道塌陷我也很无奈,根本原因还是永世神选马鲁斯…”
伊芙·霜叶说一句:“矮人喜欢将自身过错,归结于别人,自古如此。”
写书的矮人用力瞪了伊芙·霜叶一眼,在纸上加了一句:“…长耳朵伊芙·霜叶,事后冷嘲热讽…”
乔治把伊芙·霜叶拉到后面,免得爆发第二次长须战争。他询问了屠夫高崔克,屠夫高崔克很明事理,很配合。
结果失望,屠夫高崔克能伤害到永世神选马鲁斯的原因很简单,他的武器,居然是屠夫之神的神器。他本人都不知道,还是姬玛占卜出来的。
屠夫高崔克本人也很惊讶,据他说,他只是在发誓要成为屠夫的那天,顺路捡到了两把斧头。
不过再怎么说,小队有了伤害永世神选马鲁斯的能力。只是屠夫高崔克本人嘛,实力不怎么高。乔治动了借斧头的念头,但屠夫高崔克不同意,他说:
“我要追求死亡的荣耀,如果我死后,这对斧头送给你们,想怎么用都行。”
虽然斧头没借到,但屠夫高崔克,同意加入救世小队,去寻求死亡的荣耀。
姬玛说:“如果现任勇者死了,而手中圣剑又恰好落入乔治你的手里,我们以多打少,击退魔王马鲁斯有多少把握?”
哪怕仅仅是提出击退这假设,姬玛都觉得自己太乐观了。
昨日五人围攻半个身子的马鲁斯,他本人还卡在传送门里,难以闪避,却只能打得个全员奔逃的结局。
四人讨论了一下,乔治说:
“我们不如先确定他的能力,在此基础上,再推断下他的战力”
姬玛说:“短时间内,三次强制目标进入到近战范围,目前索敌条件不明确,只知道每次他拿剑指着我,隐形用处也没用。”
昨日和魔王马鲁斯的战斗,对姬玛来说,简直就是对自己自保能力极致考验,一点体验都没有。
伊芙·霜叶回想起战斗,越发感觉自己可有可无,只能眼睁睁看着姬玛一次又一次被拉走。
乔治在本子上写着:
“….还有剑刃有强力爆炸。”
珍娜刚要张嘴,姬玛便抢先说:“我怀疑他精通火焰类法术,从小镇打着打着就全烧起来,当然主要是,他本人在魔界以精通火焰类法术著名。”
乔治点点头,问:“多精通?”
“有一次,他施展了一个火旋涡,烧掉峡谷里敌人,直接把一支魔族军队烧崩,事后统计,留下的焦尸就有上千具。”
“强大。”
“这是魔王基玛的记忆。”
“那魔王基玛又是怎么逃的?”
“因为马鲁斯烧的是自己人。”姬玛说:“魔王基玛在峡谷亲自率领骑兵冲击他的敌人,马鲁斯被误导,以为是主力决战,打算斩杀魔王基玛,便呼唤出火旋涡焚烧清理敌军。
“结果魔王基玛直接拍屁股跑了,他的机动部队非常善于撤退。可能是诡变之主的诡计,火旋涡反而朝马鲁斯的军队那移动,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,烧崩了,大家踩踏,跑得慢,火旋涡烧了个尽兴。”
乔治说:“那是多少年前的事?”
“七八十年吧。”
乔治感叹:“现在永世神选进步到什么程度了?可能他能一人成军。”
超凡者虽强,能一人成军的极少,否则军队也没存在的意义。
“精锐部队加众强者围殴,人还是会死的。”姬玛说:“他也没和秩序阵营几位传奇人物交过手,我们这队战力,在秩序阵营只能算是第一档战力。”
“但我们没有精锐军队。”乔治思索着办法,“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”
“下一步是什么?”
“加快速度。”乔治说:“我们要到矮人城市,再定位魔王王冠碎片的位置。”
他顿了顿说:“我希望贝奥那一队,能抢先拿到魔王王冠碎片。”
这对于骄傲的乔治来说,很不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