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7章 第一百六十三章 折剑行动(上)
魔化巨人跌倒的动静,甚至能穿过嘈杂的战场与漫长的距离。
“那大家伙跌得真厉害。”血龙骑士邓肯感叹道:“每个人都想分胜利的一杯羹,哪怕是蠢笨的巨人。”
永世神选马鲁斯不作声,轻轻一跃,连人带甲一跃二十余米高。远处景象一览无遗。
远处,乔治站在巨人头颅上,扬起发光的剑,一招锄大地,杀死巨人。在巨人尸体旁。翼骑士们正追着魔化战獒跑,魔化战獒跑得可快了,慌不择路,一头撞在后面慢腾腾的步兵方阵。
他落在地面,踩碎地面,问:
“你之前看到了什么?”
“血神狂喜,我们能堆起几十个颅座。”血龙骑士邓肯说:“我军必胜。”
永世神选马鲁斯压抑住怒气说:“全是幻觉!”
“幻觉?”血龙骑士邓肯问:“怎么可能?谁来了都——”
永世神选马鲁斯打断血龙骑士邓肯的话说:“都是那可鄙魅魔制造的幻象!我们的侧翼狗群,全部落败,他们要把我们后路给堵住!”
说到这里,永世神选马鲁斯脖子传来一阵幻痛,他下意识捂住后脖。
那是可能的未来之一,他透过“莫尔之眼”见到基斯里夫人们,前仆后继,强者们誓死留住他,他杀死了勇者。
但前任勇者乔治,手持圣剑,劈开他甲胄,差点将他斩首。
“马上撤退!”
“逃跑?”血龙骑士邓肯说:“我绝不逃跑!”
永世神选马鲁斯脑壳一阵疼,他预见了诸多未来,发现要让血龙骑士邓肯和自己一起撤退,非得杀了他不可。
最后,只能说:
“随你。”
此时,在混乱战场之中,远征军将军在熊骑兵亲卫们的簇拥下,发起反冲锋,大喊:“谁敢过来一战?”
血龙骑士邓肯立即兴奋道:“我!”
永世神选马鲁斯刚想警告他,但血龙骑士邓肯跳上僵尸龙,僵尸龙拍着翅膀一跃而起。
刚起飞,赶来的手持寒冰弓的射手们,纷纷射出蓝晶色箭矢,一股脑地射向体积颇大的僵尸龙,这是她们唯一能射到的目标。
“噼里啪啦”
一阵碎冰声,还有数道彗星般的单体法术。
轰得僵尸龙在空中来了个“踉跄”,全身上下插满闪亮箭矢,血龙骑士邓肯本人头盔飞了,脸上还插着一支箭矢,他大怒,命令摇摇摆摆的僵尸龙冲向远征军将军。
这是唯一的空中力量!
永世神选马鲁斯握紧了剑柄,还好,他又以脑壳疼为代价,预见未来,僵尸龙没死。
这下永世神选马鲁斯,才跨上披甲战马,吹起撤退的哨声,留给远征军将军一个背影。
远征军将军面甲后的脸,冷汗直流:“哈哈!他吓跑了!”
旁边的亲卫们狂呼。
“混沌之剑”们,有信仰血神的魔族骑士之中,最珍贵的品质——有纪律。他们都是“魔王基玛”一手调.教出的老兵,手段颇为残忍,足以让以杀人为乐的魔族骑士们,心生畏惧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吹响那特殊的黄铜哨,尖利的哨声透过战场,几乎所有享受血战的魔族骑士们,都收起剑、骑枪与偃月刀,他们头盔嗡嗡作响。
驱动着战马,踏过尸体、穿过战獒群,跟随在永世神选马鲁斯周围。
一共只剩五十多骑,但他们聚集在一起时,坚硬如铁,宛如剑尖,无可撼动,即便已杀入敌阵深处,依旧闲庭信步,再度杀穿回去。
一道冰冷的视线,穿过薄薄迷雾与黑烟,落在这队“混沌之剑”上,聚焦在骑手竖起的战旗,颜色如裹尸布,上面标志如黑血所绘。
姬玛眼神更为冰冷,她曾经一手打造出“混沌之剑”,也无比珍惜这柄剑。平时打仗时,藏在部队后方,养精蓄锐又精心呵护,生怕剑刃磨损一点,只有要一锤定音时,才拉出他们,奠定胜局。
如今她只想将这柄剑,踩在脚下,双臂用力把它掰折。
下方。
混沌之剑们,跟随在永世神选马鲁斯身后,那领头的位置,原本是魔王姬玛。
他们正笔直地,朝上千位魔族勇士们靠来。他们是永世神选军队的中坚,魔族可怕的重步兵。当他们行进时,几乎无人可挡。
乔治也只是趁着魔化巨人与大部队脱节,偷了一头,另一头跑回本阵中,乔治都没追。
混沌之剑们,在混乱的战场中疾驰,没人能挡住他们的步伐。
翼骑士们一团团上去,要围堵混沌之剑。可在永世神选马鲁斯的带领下,他们像是开了上帝视角一般,轻易地避开翼骑士们,游走在一团又一团翼骑士之间,轻易突破薄弱处。
相比之下,围堵而来的翼骑士们,其中有五成在寻找“混沌之剑”,哪怕他们刚和“混沌之剑”擦肩而过,双方也就隔个几十米,楞是没发现。
剩下三成,围堵“混沌之剑”时,互相挡路。
看得姬玛血压都上来了。
但她也知道,在战场上这无法避免,四处都乱糟糟的,视野短、方向难以确定,命令难以下达。
或者说,打仗就像扣扳机一样,扳机一扣,弩箭一飞,你对弩箭就失去了控制。
命令骑兵出击,骑兵就冲出去,你只能决定它出击的时机和大致方位,之后你基本上对这支骑兵,失去掌控力,一切只能靠骑兵将领自己判断。
姬玛也是如此。之前只是诓骗两翼的翼骑士,让他们与魔化战獒们对战,驱赶狗群,再绕到后面,拦堵“混沌之剑”。
可惜,她没有指挥权就只能骗一骗,骗完后,就看各个骑士军官发挥了。否则的话,她能拉来一堆翼骑士,不再理那一大坨魔族勇士,等着混沌之剑跑出来,直接冲上去。
可没多少时间给姬玛惋惜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率领着“混沌之剑”,他亲手将勇敢冲上来的几位翼骑士,炸成碎块,快冲出包围圈,冲到一小丘上。
离他们不远处,见到黑压压一片的魔族勇士,旗帜高举,在无数骑兵袭扰下,以缓慢却坚定的步伐,步步走来。
“混沌之剑”的副手,高举军旗,大声欢呼,纵马疾驰,在他们身后,跟着一大群愤怒的翼骑士和各色骑兵们。
空中的姬玛冷哼:
“废物!高兴得太早了。乔治,时机已到,快上!”
乔治扑哧着光翼,手持圣剑,背着圣堂军旗,俯冲而下,白光环绕,如同天堂降下的天使。一时间,成铅灰色天空中最闪亮的明星,那是自然,毕竟圣女珍娜,在地面上用光照着乔治,庇护着他。
酣战正欢的“混沌之剑”们,发出嗜血的大笑,这从天而降的鸟人,有何本事能挡住“混沌之剑”和永世神选?
但脑壳烧一般疼的永世神选马鲁斯,却不发出一点声音。
“混沌之剑”的副手,甚至想问诡变之主,此时此刻此地,又有谁能挡得了混沌之剑?
姬玛从高空中,狠狠向下,投掷出“树枝斧枪”,“树枝斧枪”斜射下,插在“混沌之剑”剑尖之前。
数秒后,除了永世神选马鲁斯以外,所有在场魔族都想不到的人,出现在“混沌之剑”前。
“我要杀了你们!”
伴随一声狂吼,黑烟汇聚成一身材高大,身高接近两米五的光头大汉。他脸上尽是伤痕、碎唇。他出现在“树枝斧枪”后,拔出“树枝斧枪”。
正是“混沌之剑”前任主人,魔王基玛。
魔王基玛双手握紧“树枝斧枪”,斧身上裂开嘴巴,伸出兴奋摇摆的“尖牙长舌”,“树枝斧枪”感受到,这位前任血神神选的气息,居然发出声音:
“我好喜欢你呀!!!终于把我从那娘们手里解脱了!杀呀!快杀呀!杀呀!”
这时。
姬玛悬浮在高空之中,化为奥术导体,一动不动。魔法之风如飓风般,将海量魔力灌入姬玛体内,而姬玛又将它们灌入魔王基玛体内,他变得更大更强,一时间竟暂时拥有生前的力量。
手中武器也随着体型变大,背后长出一对破破烂烂的火翼。
“来!”
魔王基玛狂怒,周围百米尸体的骨头都在剧烈颤动、破体而出,飞向魔王基玛身遭,附在黑甲上,形成白骨铠甲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怒不可遏,他很少做过手下败将,眼前魔王基玛给他上过一课。他凭借武力和军队,杀死、碾碎其余魔王,却唯独只有魔王基玛,是用诡变之主计谋,所杀死。
而如今,那怯懦地躲在高空上的魅魔,居然敢拉起曾打败自己的对手,亵渎他尸体、用他来当做炮灰,来挡住“混沌之剑”,只为了保护她的男人。
一时间,永世神选马鲁斯也不顾预见未来,产生的脑子过热问题,也不顾最佳选择未来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剑指魔王基玛,誓要将其粉身碎骨,给一个体面的死法,彻底摆脱魅魔的束缚。
魔王基玛毫不示弱,手持大号“树枝斧枪”,直直冲向永世神选马鲁斯,满面怒容,张大嘴巴,爆发出令巨龙也胆寒的怒吼,连地上的小石子都震了起来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早已枯竭的泪腺,竟微微湿润一下。
这一声战吼中,他听出了魔王基玛生前未被女色腐化的英雄气概。想必,这位屈辱死在寝室之中的王者,一直也期待着光荣的死亡吗?
这执念强到,哪怕灵魂受到束缚,也能从战吼中传达出来,嘴里还含糊喊着听不懂的话。
魔王基玛:“叼尼玛!干你&%%¥%”
一定是在执念驱使下,他恢复了点神智吧。
那好,我给你光荣之死。
永世神选马鲁斯,使出全力,他头盔上悬浮的冠齿更为黑暗,一剑劈向魔王基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