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: 183、張大偉。
二坤依照柳語彤的指示,給刀疤設了個局,否則以他那點腦子根本想不到這麼多,全是柳語彤提前交代好的。
不然哪個被押進警署的混混,還能有閒情逸緻翻看刑法書?
周鋒和吳傑,潘行手下最能打的倆小弟,上次就因為打架那事被拘留了一個多月,明天就能出去了。
本來他倆也可以申請交點保釋金提前出去的,可在警署這邊卻找了個理由不允許給他們保釋,這才拖到了現在。
周鋒和吳傑這倆人雖說打不過雲城、吉俞,可實力在社會人中也算是狠角色,他們倆還對潘行忠心耿耿,那就更不能輕易放出來。
與其放虎歸山讓他們找自己麻煩,不如讓玄武堂堂主的位子落在一個好控制的廢物手裡。
柳語彤的計劃很簡單,讓高敏把刀疤撈出來,她相信都不用跟齊偉打招呼,高敏肯定會被開除公職。
到時候二坤再去找刀疤說明情況,順理成章把高敏收為刀疤的手下。
接著,她再把楚陽安排過去。
不管是為了保護高敏,還是幫刀疤爭堂主之位,有他們倆這倆打手在,再加上二坤這個狗頭軍師忽悠,刀疤大概率能讓潘行另眼相看,從而坐上新堂主的寶座。
高敏實力也不弱,就是得看跟誰比,除了雲城楚陽他們這些人外,收拾一般的小混混還是綽綽有餘的。
等刀疤成了新堂主,萬龍會就能往他堂口裡安插人手了。
刀疤身邊的狗頭軍師,還有最強的打手都是卧底,往他堂口塞小弟那還不是簡簡單單。
等潘行哪天真發現問題,估計也鎮壓不住了。
當然,這裡面有個相對容易露餡的問題,就是周鋒和吳傑。他們可能會認出楚陽,雖說當時跟他們交手的是雲城和吉俞,可楚陽當時的表現也非常的扎眼。
所以,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永遠出不來。
至於當初那十幾個義聯社的人,安排起來就容易多了。
“二坤,你知道義聯社這三個字,義為啥排在第一位嗎?混社會的講得就是義氣!我刀疤不可能做那種不講義氣、出賣兄弟的人,你就別白費口舌了,我啥都不會說的!”刀疤非常嚴厲地說。
二坤一聽,愣了一下,他怎麼都沒想到刀疤在關鍵時刻會這麼強硬,心想大小姐交代的事怕是要黃。
可還沒等他繼續勸說。
刀疤卻直接往床上一躺,閉上眼睛說道:“我睡覺愛說夢話,夢裡說的可不算出賣兄弟啊!”
二坤:“……”
………
一個小時后。
還在睡夢中的周鋒和吳傑,突然被一名警員叫醒,說他們拘留時間到了,可以走了。
警員還拿出一份文件讓他們簽字。
周鋒和吳傑這倆人也不是第一次進局子了,雖說這次沒能保釋出去,可心態也沒受啥影響。
蹲得越久,他們報復起來就越狠,既然正面搞不定大小姐,那就換個法子,總有機會下手。
兩人打著哈欠簽了字,然後站了起來。
“警官,我們走啦,拜拜。”
“大半夜的放人,有毛病。”
“……”
可就在他們剛要走到拘留所門口的時候,卻被外面等候的兩名警員攔住了。
“周鋒,吳傑,你們涉嫌多項違法案件,現在被批捕了。”
周鋒、吳傑:“???”
不是,這啥情況?
他們剛刑滿釋放,連拘留所大門都走出去呢,咋又冒出個新案子?你們擱這搞循環呢?
兩人瞬間反應過來,這怕是有人給他們下套呢,頓時激動起來。
“我們要找律師,找律師!”
“對,我們要見律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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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這時。
外面一名穿著筆挺西裝的年輕男子,夾著公文包路過,剛好瞧見眼前這一幕,停下了腳步,然後走到周鋒和吳傑面前。
“兄弟,你們是不是要找律師啊,在下天一律所的律師,姓張,有需求可以找我啊。”說著,他直接遞出了一張名片。
周鋒和吳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:“律師你好,是這樣的,本來我們今天就拘留時間到了,可沒想到這兩個警察卻不讓我們走……”
周鋒他們話還沒說完,其中一名警員就打斷了他們:“他們涉嫌新的案件,依法批捕,律師要辯護也得等走完程序再說。”
張律師看向了周鋒和吳傑:“怎麼說?要不要我來代理你們的案子啊,這方面我可擅長了。”
都到這份兒上了,再加上他們心裡也急得不行,哪怕這個律師看起來還很年輕,他們也只能答應下來。
“行,行,那就找你。”
張律師像是早有準備一樣,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委託合同,讓兩人簽了字。
周鋒和吳傑簽完字后,忍不住問了他一個問題:“張律師,請問你做律師多久了啊?”
張律師略有些羞澀地說:“實不相瞞,只有一年,現在還在實習期。”
“不過你們放心啊,我並不是沒有實戰的實習律師,在辯護方面我還是很有經驗的。”
周鋒和吳傑原本聽到對方說只有一年經驗,菊花都緊了一下,媽的,還真是個剛入行的新律師啊。
不過當他們聽到對方說的有經驗,又鬆了口氣,可為了保險起見,他們還是想打聽下對方的底細。
“那個……我們能問下,張律師,你都打過什麼案件嗎?成功率高嗎?”
張律師嚴肅道:“我實習這一年裡辯護過三個案子,第一個案子是我的當事人搶了便利店,我做減刑辯護,辯護他拿錢是為了捐款,結果法官感動哭了……”
“厲害啊,這麼刁鑽的角度都能想到,不愧是律師。”
“可惜失敗了,法官覺得被告人演技太拙劣,判了五年。”
“第二個案子,是一個詐騙案子,只詐騙了五塊錢,我做了無罪辯護,畢竟金額小嘛。”
“成功了?”
“可惜還是失敗了,判了一年。”
“……..”
“第三個案子,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故意傷害案,我的當事人用拖鞋打了原告,原告要求我方賠償200元醫藥費。”
“該不會又輸了吧?”
“這個沒有,我方沒有賠錢。”
原本心越來越涼的周鋒和吳傑兩人,聽到這裡,精神一振,心道這律師總算積累了經驗,有長進了。
可還沒等他們高興,就聽張律師繼續說:“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,雙方屬於互毆,批評教育下就可以了,憑什麼要讓我的當事方賠錢,就因為我的當事方拿了拖鞋嗎?所以在我的據理力爭之下,主張拖鞋最多屬於軟兵器,傷害性不足………”
“然後呢?”
“然後法院採納了,改判持械傷人,刑期加了3年!”
周鋒、吳傑:“…….”
不是,兄弟,你有毒吧?
半晌。
兩人突然鬼哭狼嚎起來:“我們要換律師!換律師啊!”
張律師直接拿出合同說:“不好意思,按照我們簽的代理合同,以及你們的案件複雜程度,違約金需要賠償50萬,這合同上明明白白寫的,你們自己也簽字按手印了。”
五十萬?
他們上哪搶這麼多錢來啊。
周鋒和吳傑同時破防:“我叼尼瑪的,敢坑我們,有種報上名字,看我們出去后,不弄死你!”
“兩位別這麼激動嘛。”張律師安慰他們說:“我會用我的職業素養,幫你們找個全新辯護思路,保證你們可刑的。”
“至於我的名字,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張大偉。”